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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脆弱性

     生态脆弱性是在特定空间区域内,在自然或人类活动的驱动下,生态环境所表现出的易变性,这种变化往往是向不利于人类生存、发展、利用的方向发展,其与生态环境的稳定性相对应。人类很早就认识到脆弱性(vulnerability的含义及现象,但对其进行学术研究则于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生态学领域展开。国内脆弱性研究相对较晚,最早始于牛文元1989年从Ecotone的角度识别生态脆弱区域,20世纪90年代的国家“八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恢复技术研究”,对脆弱性生态环境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

   潜在生态风险

   生态系统及其组分所承受的潜在或可能的风险,指在一定区域和时间范围内,具有不确定性的事故或灾害对生态系统及其组分可能产生的作用,这些作用的结果可能导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损伤,从而危及生态系统的安全和健康。形成原因包括自然的、社会经济的与人们生产实践的诸种因素。

   目前的潜在生态风险评估方法大体分为两类。一是单因子评价法,利用质量分指数模式进行潜在生态风险的单因子评价。二是综合指数法,比较常用的是地累积指数(Igeo)法和潜在生态危害指数(RI)法。1979 年,德国学者 Müller提出了地累积指数,该方法通过将元素实测值与选取的背景值相比较,计算出实测值与背景值之商,辅以 2 为底取对数,计算出的值即是该元素的地累积指数,再对照已给出的分级列表就可确定该处这种元素的污染级别。这种方法不仅在欧洲广泛采用,我国学者也经常运用。1980 年,瑞典科学家 Hakanson提出了潜在生态危害指数法,这是一种基于应用沉积学原理评价重金属污染状况和对生态危害程度的方法。近几年来,一些结合数学理论的评价得到了应用,主要有层次分析法、指数评价法、模糊评价法、人工神经网络评价法、质量评分分级法、主成分分析法等。 国内外关于湿地评价研究工作已取得了诸多进展,人们正试图从不同角度对湿地的结构、功能、过程、动态等各个方面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但总体看来,涉及湿地功能性、生态特征和社会效益的内容较多,对湿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的研究较少,且尚未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国的湿地潜在生态风险评价体系。

   目前,涉及湿地方面的评价标准主要有《GB/T 24708-2009 湿地分类》《GB/T 26535-2011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GB/T 27647-2011》《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技术规范》《LY/T 1754-2008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等,但对于滨海型水生生物湿地潜在生态风险评估标准或规范还没有建立。滨海湿地是陆源污染的承泄区和转移区,输入环境中的污染物通过各类物理、化学和生物迁移转化过程,改变了环境的理化特征和水生生物的物质基础,进而破坏整个水生生物湿地系统,客观评价滨海水生生物湿地的潜在生态风险,并建立相应的标准控制体系,对于预防和控制湿地系统生态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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